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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对出口企业实行检验分类监管
2009-08-12 11:29  文章来源: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有了重大改革:从8月1日起,检验检疫部门改变过去“批批检验”的传统监管方式,而对出口工业产品企业按照类别、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监管。
  据悉,我国新修订的《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》于8月1日起实施。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、质量信用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将企业分为四类,根据产品特性、质量数据等将产品分为三个风险等级。在此基础上,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的不同采取特别监管、严密监管、一般监管、验证监管、信用监管5种不同检验监管方式。这将使那些质量保证能力强、诚信度高的企业的产品出口放行速度大大加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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